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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接省留管办通知,现启动2024年度河北省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人员积极准备申请材料。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按申报类别填写《铃禹新闻网教职工/学生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其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思想政治品德与身心健康状况;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的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出具针对性推荐意见。其中,教职工申请由学院负责人和组织人事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在籍学生申请由学院负责人和研究生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处级领导干部还须填写《铃禹新闻网处级干部出国出境审批表》(附件2),请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申报。

2.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申报指南要求(附件3)填写《河北省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4,表中“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 统一写为“规划合作部”),并按照《2024 年度河北省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中的规定准备申请材料。未按本申报指南提交申报材料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准确填写汇总表(附件5),内容须与《河北省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中填写信息一致。

二、申请材料

各申请人按申报指南要求的材料顺序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并于2024年4月3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材料(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附件1、附件2(如有)各一份)报送至规划合作部;申请材料PDF电子扫描件(以“所在单位”+“申请人姓名”命名)、Word版附件1和附件5发送至邮箱sxaufao@163.com。

注意事项:1.电子扫描件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2.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附中文翻译件。3.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除尾页外不得有空白面,左侧用长尾夹固定,无需胶装。4.申报材料打印/复印的色彩不限,但不得提交用照片文件打印的材料。5.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6.省教育厅有严格的规定时限,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桥西校区:乔星星0354-6286609 15303545410

龙城校区: 李 燕0351-7073847 15135116583

电子邮箱:sxaufao@163.com

规划合作部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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