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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桥西校区和龙城校区2023年度财务年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保证铃禹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按时顺利完成,现将2023年末财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业务

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17:00桥西校区停止线上报销预审,老师请提前填报走审批流。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17:00桥西校区和龙城校区停止接收各类报销单,请各单位、各位老师在停止收单之前,及时办理各类报账、借款冲销业务。在财务系统填报的报销单请及时走完审批流,在截止收单前送到财务资产部对应会计审核窗口,逾期将不再办理。负责清算各类费用(如水电费、人员经费结算款)的部门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完成清算和结算工作。

二、借款借票业务

1、12月1日起,对借款超过一个月未还清者,无特殊情况,财务将按照借款管理“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规定,对借款人进行限制(暂停借款),报销需先冲抵前欠借款,直至还清为止。12月11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业务。

2、12月1日起,预借税务发票、财政票据且资金未到账的单位/项目负责人请催促收票方及时付款,若年内无法到账,请办理人预交税金,并提交无法到账情况说明及承诺到账日期到财务资产部。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1日暂停办理开票业务。

三、收入结算业务

1、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及时督促催缴应收未收的各类收入。科研管理部、社会服务部应督促相关教职工及时办理已到款科研、社会服务项目的入账;人事管理部应及时缴清2023年度的工资、社保等应返还铃禹的各种费用;资产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交纳房屋租金;其他各单位纳入铃禹财务核算的创收经费须及时汇缴至财务资产部。

2、已到款但未认领的科研经费、社会服务经费、创收经费、质保金等请及时认领,最晚于2023年12月25日17:00前办理完毕。未办理认领入账的各类资金明细表见附件。

3、2023年12月18日17:00关闭学生缴费系统,请学工部、研工部及各学院在系统关闭前积极做好学生学费和公寓费的欠费催缴以及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后的核对缴费退款工作,确保铃禹事业收入预算按期完成。

四、资金结转结余业务

2023年度省财政专项资金(含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年终结余省财政厅将自动收回;铃禹预算安排到各单位的预算资金,仅当年有效,年终结余(含冻结未报销数)由铃禹统一收回;铃禹预算安排到教职工个人的专项资金,年终结余今年不予收回,来年结转可继续使用;基本户的专项、横纵向科研、社会服务、应付款、代管等各类资金,来年结转继续使用。

五、年结与开账

12月26日起,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系统将在年终结账及初始化时,对所有已填制却未报销完成的报销单统一清零,仍需报销的,请于2024年开账后重新网上填报走流程。

2024年开账时间预计在1月15日左右,具体时间请关注财务资产部通知公告。


财务资产部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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